石家庄益通驾校于2018年5月3日整理了关于驾照扣12分后如何处理的想关问题总结,希望可以帮助朋友们普及一些常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第二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第三步: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出具《清分证明》交由当事人到暂扣驾驶证的交巡警大队领取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以下如需要注意的个例:
1、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异地被记满12分
在异地被记满12分的,可在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学习、清分、领证,不需回驾驶证核发地,比如河北籍的驾驶证在河南被记满12分,可在河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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